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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内外研修工作的通知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29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加强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实践能力,根据《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内外研修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选拔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国(境)内外研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应为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身体健康,能承担较为繁重的研修任务。其中,申报赴国(境)外研修人员应能达到使用外语与外国同行正常交流水平。申请人员在同一访学时间段,不得申请重复资助

二、申报程序

个人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申报工作,由人事处进行审核、推荐,审核合格的材料报省人社厅。

三、人选确定

(一)申请赴国(境)外研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专业研究与成果,赴国(境)外研修的必要性及预期目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派人选,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选人员名单。

(二)申请赴国内研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关于选派“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内研修访学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 145号)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申报人员与学校对接的基础上,下达国内研修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赴国内和国(境)外研修人员,均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方法:

(一)人事处将根据申报情况,为相关申报人员开通省人社厅专家管理系统账号。

(二)申报人员使用本人申报帐号,登陆江西省人社厅专家综合业务申报子系统(https://hr.jxhrss.gov.cn/zjsb)进行申报。

(三)未收到账号开通信息的人员,如需申报请联系人事处人才科。

(四)申报赴国(境)外研修的人员,应按照格式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佐证资料(需上传的佐证资料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研修邀请函或其他形式的对方同意研修访学的函件)。  

(五)申报赴国(境)外研修的人员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后,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赴外研修申请表,调整格式(内容不能删减、修改),保存或扫描制作PDF直接上传(无需盖章,后期人事处统一处理)。

(六)申报赴国(境)外研修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七)申请赴国内研修人员,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对选派赴国(境)内外研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给予资助,其中,赴国(境)外研修人员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10万元,赴国内研修人员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2万元,不足部分均由学校配套解决。资助经费及使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 173号)执行。

(二)赴国(境)外研修人员享受资助资格到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研修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社厅审批同意。申请核拨研修经费应提供对方邀请函、已办理签证、行程与预定机票、与单位协议等资料。

(三)研修人员应按规定的研修时间要求完成研修任务。国内研修人员研修时间实际不足4个月的,不予拨付研修资助资金。赴国外研修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予拨付;已拨付的,由学校追回研修资金。

联系人:郭智奇  

联系电话: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