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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师生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访问交流报备的通知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4/07/02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外事管理及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学校国际交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就我校师生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访问交流报备通知如下:

一、报备事务类型

1.在职教职工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开展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展览会,长短期留学、攻读研究生学位等。

2.学生赴国(境)外开展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展览会、夏令营、冬令营,实习、任职等。

二、报备程序

出访人员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持因私证件赴国(境)外访问交流备案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行前报备,并进行行前教育;处级领导干部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 2),履行审批程序后提交党委组织部并借取因私护照出行。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黄琨(研究生楼234),联系电话:0798-8499600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杨帅(行政楼605),联系电话:0798-849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