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暨“五星创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
暨“五星创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活动打造“强基”工程品牌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党支部工作考核暨“五星创评”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等“七个有力”标准,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激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校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及星级评定标准
(一)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业绩、条件保障和党员群众评价六个方面,量化总分为100分。党支部工作考核重点为领导班子是否健全有力、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是否充分、条件保障是否落实、党员群众是否满意等。
(二)星级评定
党支部考核后对支部进行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按照考核量化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分为5个级别(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及以下)。“五星”党支部的比例控制在全校党支部数的10%,得分一般在90分以上,且有党建创新做法;“四星”及“三星”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70%;“二星”及以下党支部的比例为20%以内。除“特色项目”实行加分制外,其余考核内容实行负面清单扣分制。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二星”及以下:近两年来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无故长期不换届或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两年来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考核材料严重失实或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考核评级的组织与实施
党支部工作考核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程序如下:
1.分党委、党总支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具体考核办法。教学院(部)可对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进行分类考核定级。
2.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向分党委、党总支进行年度党建工作汇报。
3.党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考核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逐项自查打分,提出自评星级,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上报上级党组织。
4.分党委、党总支审核。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组织测评等方式,对照考核定级标准,组织对所属党支部的每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分,并参照星级评定比例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逐个提出星级等次的审核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5.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督查组评定。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党支部星级评定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星级评定。
6.建立星级创评工作台账。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向党支部通报星级评定结果。各党支部建立“五星创评”工作台账(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考核定级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和督促实施星级创评工作,使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
3.考核定级结果作为申报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党支部,要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全面整顿。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定级
参考标准
2.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
3.景德镇陶瓷大学党支部“五星创评”工作台账
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